南京理工大学是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由创建于1953年的新中国军工科技最高学府——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简称“哈军工”)分建而成,经历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工程学院、华东工程学院、华东工学院等发展阶段,1993年更名为南京理工大学。1995年,学校成为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0年,获批成立研究生院;2011年,获批建设“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7年,学校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兵器科学与技术”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2018年,王泽山院士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同年,学校成为工信部、教育部、江苏省共建高校。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厚德博学”的办学理念,秉持“进德修业,志道鼎新”的校训,弘扬“团结、献身、求是、创新”的校风,以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推动社会进步为使命,为党育英才、为国铸利器,围绕陆海空天信融合发展,向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奋勇前进。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办学特色鲜明。现有机械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事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格莱特研究院、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新能源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微电子学院(集成电路学院)等20个专业学院,以及钱学森学院、中法工程师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并与合作方联合创办了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和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个独立学院。学校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兵器与装备、信息与控制、化工与材料三大优势学科群,工程学、化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环境与生态学、物理学6个学科进入ESI国际学科领域全球排名前1%,其中,工程学、材料科学进入前1‰。现有国家重点学科9个,江苏省优势学科6个,江苏省重点学科12个,工信部重点学科7个,国防特色学科1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9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13个;博士后流动站1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5个;具有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个、具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9个;具有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授予权;具有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授予权以及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招生权。学校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30000余名,留学生1000余名。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的入学比例,我校2023年面向农村户籍学生开展专项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160名,在实行文理分科的省(区、市)只招收理科生,在实行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考生须符合我校选考科目要求。
招生专业 | 选考科目要求 | ||
3+3模式 | 3+1+2模式 | ||
首选科目 | 再选科目 | ||
机械类 | 物理 | 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化工与制药类 | 化学 | 物理 | 化学 |
电子信息类 | 物理 | 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计算机类 | 物理 | 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自动化类 | 物理 | 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材料类 | 物理 | 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二、招生对象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民族、原贫困等地区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且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申请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申请考生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身心健康,品学兼优,数学或物理成绩突出。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25日24:00。
报名流程:申请人请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选择报名登录,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按系统内提示信息填写相关内容进行网上报名。
注意事项:全部为网上报名,无需邮寄材料。
2.提交材料
请按以下要求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应材料:
(1)在“填报志愿—选专业” 中申请机械类、化工与制药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自动化类、材料类其中之一,此志愿仅为我校采集考生专业报考意向,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报名情况,确定最终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请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期间按各省要求进行专业志愿填报。
(2)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证”中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3)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户口本”中上传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扫描件或照片。
(4)在“志愿填报-附加材料-高考报名信息表”中上传《高考报名信息表》扫描件或照片。
(5)在“填报志愿—综合信息”中按照要求添加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和其他证明自身特长的相关材料。
(6)志愿填报完成后,下载系统生成的申请表,自行打印并由本人签字后在系统中上传所有申请表扫描件或照片,完成报名。
四、审核及录取办法
1.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成立专家组对其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将于5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同时报送至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上公示。
2.公示无异议的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在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后,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我校将从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为考生分配专业。
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区、市),按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五、有关说明
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复查,对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六、保障措施
1.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审查、监督整个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
3.坚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14
咨询电话:400-110-2882
网 址:https://zsb.njust.edu.cn
微信公众号: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
八、本方案由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调整,我校相关政策也将作相应的调整,以调整后为准。
南京理工大学2023年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南京理工大学是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由创建于1953年的新中国军工科技最高学府——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简称“哈军工”)分建而成,经历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工程学院、华东工程学院、华东工学院等发展阶段,1993年更名为南京理工大学。1995年,学校成为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0年,获批成立研究生院;2011年,获批建设“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7年,学校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兵器科学与技术”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2018年,王泽山院士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同年,学校成为工信部、教育部、江苏省共建高校。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厚德博学”的办学理念,秉持“进德修业,志道鼎新”的校训,弘扬“团结、献身、求是、创新”的校风,以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推动社会进步为使命,为党育英才、为国铸利器,围绕陆海空天信融合发展,向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奋勇前进。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办学特色鲜明。现有机械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事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格莱特研究院、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新能源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微电子学院(集成电路学院)等20个专业学院,以及钱学森学院、中法工程师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并与合作方联合创办了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和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个独立学院。学校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兵器与装备、信息与控制、化工与材料三大优势学科群,工程学、化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环境与生态学、物理学6个学科进入ESI国际学科领域全球排名前1%,其中,工程学、材料科学进入前1‰。现有国家重点学科9个,江苏省优势学科6个,江苏省重点学科12个,工信部重点学科7个,国防特色学科1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9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13个;博士后流动站1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5个;具有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个、具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9个;具有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授予权;具有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授予权以及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招生权。学校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30000余名,留学生1000余名。
二、报考条件及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南京理工大学2023年将继续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简称“学测”)成绩,招收符合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有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2.学科成绩要求:
报考理工科专业考生,“国文、数学A、英文、自然”四门学科成绩均需达到“前标”及以上级别;
报考文科专业考生,“国文、数学A(或数学B)、英文、社会”四门学科成绩均需达到“前标”及以上级别;
报考文理兼类专业考生,“国文、数学A(或数学B)、英文、自然(或社会)”四门学科成绩均需达到“前标”及以上级别。
3.通过2023年学测成绩申请就读我校的台湾考生,须向我校提交学测报名序号或准考证号、相应科目的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成绩证明材料、个人能力与经历证明材料等资料,并授权我校查验、核准考生学测成绩等信息。
4.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5.考生须同时符合教育部关于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资格规定,方可报名。
(二)申请材料
1.报名表:考生在系统内填写所有基本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报名表(格式:PDF);
2.免冠证件照(格式:JPG);
3.《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扫描件;
4.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5.经考生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扫描件(模板于报名系统内下载);
6.经考生签名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模板于报名系统内下载);
7.学测成绩单及其认证材料(成绩单须加盖中学公章或经大学入学考试中心确认。学测成绩单认证材料由考生提供,考生可向当地有资质认定的公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以及学测报名序号或准考证号;
8.所就读中学校长出具的书面推荐信;
9.个人陈述(800字左右);
10.高中阶段其他证明考生经历或能力的证明材料。
注:上述扫描材料所要求的格式为PDF或JPG。
(三)申请方式
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按照要求准确填写相应信息,提交真实的申请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与其他材料。
注:请正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提交后不予修改。
(四)申请日期
首轮报名时间:2023年3月1至3月31日;
征集志愿报名时间:2023年5月21日至5月31日。
注: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无法补报名。
(五)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为10人。于各专业之间通用,学校将视生源情况超额或减额录取。
(六)招生专业
参见附件。
三、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的方式。志愿填报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报名系统操作指南和学校招生简章。
每位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考生根据本人意愿,按照个人喜好顺序填报专业(例:考生把最想读的专业填在第一志愿,以此类推),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进行修改。一名考生最终仅能被一个专业录取。
四、学校审核与考核
(一)学校审核
首轮报名学校审核时间:2023年4月1日至4月15日。
征集志愿学校审核时间:2023年6月1日至6月8日。
学校将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报考材料与学测成绩,必要时将要求考生更正或补充材料。
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我校发出的考核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无法进入我校后续的考核和录取程序。
(二)学校考核
考核方式:线上视频面试。我校将提前以邮件或电话联系通过审核的考生,且告知考生线上面试的具体安排。
首轮报名学校考核时间:2023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
征集志愿学校考核时间:2023年6月中旬。
五、录取
学校依据考生的学测成绩、考核成绩以及考生中学期间的学习经历和社会实践等情况择优录取。
我校将于2023年5月15日在系统公布拟录取名单,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进入系统确认拟录取结果。首轮录取结果确认时间:2023年5月15至5月19日,考生于此期间登录系统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我校将于2023年6月21日在系统公布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进入系统确认拟录取结果。征集志愿录取结果确认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6月25日,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拟录取名单通过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b.njust.edu.cn)进行公示,录取通知书于2023年7月至8月寄发。
六、联系方式
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200号
邮编:210094
电话:400-110-2882
2023年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
一、复试安排
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各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安排等将于近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1.复试方式: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凭准考证进入校园。
2.复试时间:将于3月24日-27日组织开展复试工作。具体时间请关注报考学院网站通知,提前做好准备。
二、确认复试科目和缴纳复试费
各学院复试名单公示后,考生在3月24日前上网确认复试科目、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信息。网址:http://202.119.85.163/Open/RecruitTkss/Signin.aspx
保存复试科目后,交纳复试费80元。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复试时须将以下材料按序装订,笔试时交报考学院:
1.准考证
2.毕业证、结业证或学生证(参加自考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提供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国外学历须出具留服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学生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原件
4.反映其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符合加分政策的需提供证明)
5.《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见附件,加盖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扫描以下二维码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六、复试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南京理工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诚信复试。
2.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联系方式
1.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 邮政编码:210094
联系方式:025-84303162
2.各学院联系及咨询方式
详见https://gs.njust.edu.cn/zsw/6f/5b/c4580a290651/page.htm
南京理工大学接收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
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学校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1、全国高校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3、积极进取,成绩优秀,外语水平优良,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申请直博生的考生,本科学习成绩排名专业前列,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
二、申请和选拔程序
1、各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安排详见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2、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考生在系统中注册、缴费。
3、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及时登陆系统填报志愿、确认相关信息。
4、我校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接受复试的信息确认。复试以面试为主,复试办法由各学院确定并公布,推免生应提供相应的材料,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合格者择优录取。
5、考生须于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对接收到的待录取信息进行确认,推免生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逾时未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6、10月中旬,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
三、有关政策
1、推免生在拟录取后即可与导师进行互选,确定导师。
2、直博生入学后即进入博士生阶段培养,基本学制4年,推免生在“全国推免系统”中直接申请推免为博士生。
3、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和学校助学金,合计为16000元/人。研究生每年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以及社会奖助学金。
4、申请直接攻博的推免生,在读博期间可获得一次资助赴国外参加国际会议、一次资助赴海外联合培养(6—12个月)。
四、特别说明
1、我校接收推免生的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发放复试通知、组织参加复试、公布拟录取通知等各阶段时间安排比较紧凑,推免生要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学院网站后续公告及“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我校的相关信息通知,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2、预报名考生经学校复试已接到预录取通知的,仍须根据我校接收工作时间安排及时登录教育部的“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报名申请以及相关环节的确认。
3、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2)《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情况表》1份(点击下载);
(3)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1份;
(4)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1份;
(5)能够反映本人综合素质的各类材料的复印件1份(包括各种表彰奖励证书、竞赛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其他学术成果等);
(6)报考直博生的考生还需提交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已接收到预录取通知的考生根据学校要求时间将复试材料送(寄)至各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处。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推荐免试录取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在本科阶段违法违纪受到处分;
(3)报名参加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5、上级部门有关2024年招生要求与规定如有变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通知。
五、联系方式
1、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 邮政编码:210094
联系方式:025-84303162
2、各学院联系及咨询方式
学 院 | 姓 名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njust.edu.cn |
机械工程学院 | 成老师 | 02584315928 | yz101 |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 张老师 | 02584315378 | yz102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张老师 | 02584315506 | yz103 |
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 | 陈老师 | 02584315431 | yz104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韩老师 | 02584305789 | yz106(优先邮件) |
经济管理学院 | 赵老师 | 02584304011 | yz107(优先邮件)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严老师 | 02584315989 | yz108 |
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 | 赵老师 | 02584315266 | |
自动化学院 | 彭老师 | 02584318726 | yz110 |
理学院 | 肖老师 | 02584315133 | yz113 |
外国语学院 | 李老师 | 02584303103 | yz114 |
公共事务学院 | 王老师 | 02584318189 | yz115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蒋老师 | 02584314985 | yz116 |
知识产权学院 | 朱老师 | 02584303389 | yz119 |
瞬态物理重点实验室 | 马老师 | 02584315646 | yz121 |
体育部 | 王老师 | 02584315196 | yz12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李老师 | 02584315976 | yz123 |
中法工程师学院 | 王老师 | 02584303116 | zhangjin_admin |
网络空安全学院 | 谭老师 | 051082182216 | scs_graduate |
新能源学院 | 常老师 | 051082181220 | new_energy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陈老师 | 02584315601 | 130yz |
微电子学院 | 孙老师 | 02584315751 | sunhuan |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9月20日